调剂录取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广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时间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将于4月8日开放,我校将于4月8日在调剂系统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各专业开通调剂系统的具体时间以该专业所在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通告为准,关闭时间由各学院自行掌握。每次开通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
二、基本原则
1. 符合《东莞理工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相应调剂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全日制专业不接收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调剂。
3.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包括总分、单科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国家线。
4. 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5. 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各学院在符合复试遴选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6. 考生在照顾专业与非照顾专业之间调剂,其初试成绩均须符合调入地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非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考生在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执行。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的,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考生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调剂专业及要求
学院名称及代码 | 招生专业及代码 | 是否接收调剂 |
0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0775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拟接收 |
0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拟接收 |
0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085405软件工程 | 拟接收 |
002电信工程与智能化学院 | 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 拟接收 |
002电信工程与智能化学院 | 085406控制工程 | 拟接收 |
002电信工程与智能化学院 | 085408光电信息工程 | 拟接收 |
002电信工程与智能化学院 | 085801电气工程 | 拟接收 |
003生态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 0812J1低空技术与工程 | 拟接收 |
003生态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 0814J1低空技术与工程 | 拟接收 |
003生态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 081400土木工程 | 拟接收 |
003生态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 085701环境工程 | 拟接收 |
003生态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 085900土木水利 | 拟接收 |
004化学工程与能源技术学院 | 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拟接收 |
004化学工程与能源技术学院 | 085800能源动力 | 拟接收 |
005机械工程学院 | 085500机械 | 拟接收 |
006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5600材料与化工 | 拟接收 |
007国际微电子学院 | 077000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 拟接收 |
007国际微电子学院 | 140100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 拟接收 |
007国际微电子学院 |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拟接收 |
007国际微电子学院 | 085403集成电路工程 | 拟接收 |
008生命健康技术学院 | 095500食品与营养 | 拟接收 |
008生命健康技术学院 | 086000生物与医药 | 拟接收 |
009经济与管理学院 | 025400国际商务 | 拟接收 |
009经济与管理学院 | 025800数字经济 | 拟接收 |
010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035200社会工作 | 拟接收 |
具体调剂计划余额,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公布为准。各学科专业调剂要求详见附件《东莞理工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调剂专业对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
四、调剂程序
(一)报名
学院于规定时间内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开放系统让考生报名。
(二)选拔
1. 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调剂工作办法,并按照调剂工作办法中的复试遴选规则对调剂考生进行择优选拔。
2. 各学院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初选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如报名调剂的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视为主动放弃复试。学院在调剂系统允许的时间范围内,可合理自定考生接受或拒绝复试的时间,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院递补符合条件的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复试通知导致逾期被撤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3. 各学院及时公布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如有考生放弃复试资格,可依次递补。
(三)复试
1. 复试方式:各学院拟定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同意后执行。
2. 复试安排:学院于调剂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具体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及复试办法等安排。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待录取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报送的待录取名单,及时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学院在调剂系统允许的时间范围内,可合理自定考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的时间,如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视为主动放弃待录取资格。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校将撤销其待录取通知,递补符合录取条件的下一排名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待录取通知逾期被撤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信息公开
1.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按调剂批次在各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2. 调剂考生复试结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总成绩等信息)按调剂批次在各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五、调剂工作要求
1. 调剂考生参加复试人数原则上不低于缺额计划的1.2倍。对于一次调剂复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调剂生源情况采取多批次复试的方式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或将剩余招生计划交学校统一调配。
2. 前一批次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同一专业余下批次复试。
3.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期间原则上不得解锁。考生若需求强烈,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决定是否解锁。
4. 学校不接受考生在调剂系统接受我校拟录取后要求解锁放弃拟录取资格的申请。
附件:东莞理工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调剂专业对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