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快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快讯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如需考试期间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服务,请于11月5日前将《残疾人提供合理便利考生申请表》《残疾人申请合理便利专家评估表》2份表盖章扫描后将PDF和WORD版发送至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院邮箱并电话联系研招办登记。

如在考试期间有合理便利服务需求,请及时联系!祝广大考生备考顺利、取得佳绩!

邮箱:dgutyjs@163.com   电话:0769-22863081



一审:林军谊,二审:叶惠如,三审:朱杰


下一篇:学校召开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专题会议